大队长甚至表示:“实在没办法的话,就让傅彦去我家吧。”
但是傅彦自己拒绝了。他知道大队长家的情况,大队长的弟弟一家想把自己的儿子给大队长养,大队长都没同意。
要是收留了他,大队长的弟弟肯定会闹的。
“我可以自己住的。我什么都会做。我会做饭,会洗衣服,会扫地,也会下地干活。”
最后,还是大队长决定,把村头一个废弃的院子借给傅彦住,他招呼人手把破败不堪的房子给修了一下,确保屋子能挡风遮雨。
就这样,小小的傅彦就开始独立生活了,也成了方家兄弟的近邻。
大队长特意拜托方家兄弟,看顾一下他。至少,在傅彦遇到什么事儿的时候,能去给他报个信儿。
方学武和方学礼都答应了。他们和傅彦,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点同病相怜。
磅秤。以前农村称大件物品使用。用磅秤称量东西,称为“过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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