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方人品一般,人家不想长期来往,就想一锤子买卖,那也会当面说清楚。这事儿谢过了就完了,以后就桥归桥路归路。

        要是有人因为救人而去世,那获救的一方会给赔偿,甚至会承诺给人家父母养老送终,或者把人家留下的孩子养大成人。这些都会写成协议,双方家庭签字按手印,还有见证人也要签字按手印。以后万一有了纠纷,见证人要出面说和。

        当然,也有不正常的情况。

        那就是当事人本身有想法。

        男方想捞个媳妇,或者女方想赖着嫁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杨爱军救了方明月,他自己没当回事,村民们也没当回事。但是方明月当回事了呀。

        她就像个封建时代的余孽,拿出了被男人碰一下就失了贞洁的态度,让田婆子直接上门去问,什么时候娶她过门。

        杨爱军:“我对方明月同志并没有什么想法,救她既是作为军人的职责所在,也是作为正常人的本能,我不可能见死不救。所以,我不会娶她!”

        人家态度坚决,田婆子也没什么办法。

        为了获取舆论支持,田婆子一路哭着回家了,痛骂杨家不做人,毁了她闺女的清白,却不肯娶她。

        她以为自己演的很好,其实全村人都跟看笑话儿一样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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