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明霞的眼睛滴溜溜的转,大约在思考,是否要承认此事,并进一步的反驳和狡辩。
这就是普通人面对审讯时的困境。
一方面,谷明霞并不能百分百的确定,江远究竟是真的看出来了,还是在诈唬自己。虽然八成是看出来了,但身为当事人,她还是心存善念来着。
另一方面,谷明霞可以承认自己就是穿了双41码的男士耐克鞋经过了窗边,这也不犯法,但是,就这么承认下来,显然会加重自己的嫌疑,说不定还会落入警方的陷井中。
谷明霞斟酌再三,都
不能决定,她已经将鞋抛下山了,按道理说,应当是没什么证据了。
她却不明白,江远的足迹鉴定,已经是将她锁定了。
现在只是需要更明确的证据罢了。
一会儿,柳景辉过来看了眼,又问两句,道:「派搜索队吧,庙里虽然有香炉之类的地方点火,能把杂志烧了,但鞋肯定是烧不干净的。」
「行。我组织一个搜索队。」韩大队长没什么啰嗦的。搞搜索队固然是要增加开支,但这个程度的费用,对一起命案来说,还是不够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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