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个世界的文娱经纪人嗅觉比想象中要敏锐得多。
他不拖拉,当即打车去酒吧,很快跟对方见了面。
是个四十来岁的妇女,姓吴,来自兴荣文化,是一间小型文娱公司。
这位吴姐最初开口要全权买断,五万块。
陈立行不同意,直接拒绝了。
全权买断,卖掉之后,该歌曲便与他没有什么关系了,只能保留署名权而已。到头来,弄得自己演唱自己的歌,还得支付版权费,实在忍受不了。
而且才五万的价格,打劫吗?
然后吴姐又提出购买表演权和复制改编权等,一万。
陈立行仍不同意。
“陈先生,这个价已经是行情价了,你是圈内的新人,并非知名音乐人,想要太高的价也不可能。而且这首歌被你唱过,流传到网上了的,肯定得打折扣。”
陈立行回答:“我再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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