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什么好特意去说的。
在陈立行看来,没有去做的事无需诉诸于口;而做成了的事,如果兴高采烈地找人唠叨个不停,那不就是炫耀吗?
比如上次拒绝签约,除了郭瑷外,其他人都不知道有这么回事。要是被刘昊知道了,他肯定得会跳起来,认为陈立行错过了机会……
签约出道,多好的事?
怎么能不签呢?
至于卖掉《余香》的事,赵自若都念叨了很久,说应该留着让陈立行自己做的。
陈立行不是没有这个想法,但现实条件真得不允许。
要真正专业地做出一首歌来,前期投入耗费不小,钱从哪儿来?
就算厚着脸皮用了赵自若的钱,可歌做出来后,想大卖特卖,也绝非简单的事。
亏本的可能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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