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要我等多久啊??
信里并没有说要何时会面,只说了地点和事宜。按常理来说,明显地事前已经做足了安排,然後感觉相当紧急的要找人亲口说明委托概要的事情,应该都是会尽早处理才是的。
而布兰克正正是因爲这样认为才会一接到通知便一早来到了集合地点。
然而,他却要一直等,一直等,等到了现在五点多??
虽说会面地点是很好,可能委托方也正正是因为有自己的状况,预计了会这样,所以才挑这个可以让人坐很久也不会感到烦闷的地方来当集合处??
但这也太过分了吧??
对啊!
就是太过分了!
现在五点多啊!
我足足等了七八个小时啊!!!
怎麽这样委托他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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