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彬指着执法记录仪:“陶壮,正式做笔录前,我提醒你一句,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录下来,如果你撒谎、作伪证,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警察同志,没那么严重吧。”陶壮挤出一抹苦笑。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韩彬解释了一下法律条文,反问:

        “你说严重不严重?”

        陶壮脸色微变,眉毛上扬、紧皱,眼皮也跟着上扬。

        虽然持续时间极短,但还是被韩彬捕捉到了。

        这种微表情代表着恐惧、害怕。

        这说明他心虚,韩彬刚才的告诫,戳中了他的软肋。

        “警察同志,我不想做笔录了。”陶壮说道。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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