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脱掉高跟鞋,南笙的个子还是很高,将近一米七五,足足高着叶妖精几厘米。

        两人紧挨着一块,若是不靠近看,还以为是男女朋友。

        南笙揉了揉打酸的手,开口吐糟:“别,别,别,你不知道我最近穿着裙子想打架都难,碍手碍脚愣是扯后腿;还有你看看我这脚,因为穿高跟鞋磨得流血发脓,太疼了。”

        叶阑珊低头看着她光着的脚丫子,指甲染得五颜六色,脚踝脚跟磨得脱皮流血,挺严重的。

        “那你今天还穿。”

        叶阑珊想也没想便把自己的步鞋脱了下来,一双玉足暴露在空气中,不比南笙乱七八糟的涂抹,那双脚白白嫩嫩的,纤细好看,每个脚趾泛着粉粉的健康色彩,就连指甲轮廓都是精致的,色泽润丽。

        无需任何修饰,从脚美到头,从上美到下,无可挑剔。

        南笙嘿嘿笑了笑,“那我不客气了。”

        她直接穿上了叶阑珊的鞋子,两人码数一样,穿起来不松不紧,舒服多了。

        “哎,看来我这辈子只能这幅样了,叶妖精你哪怕是地摊货的鞋都能穿出品牌味来,我这一穿直接成了土大貌。”

        南笙杵着下巴故作一脸忧郁,李思琪切了一声,几人损起来都不用客气,“谁让你好好的人不当,非把自己跟男人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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