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贝贝妈比较好。”
“噢。”家汇得逞,退到床边,对着镜子重新整理了一下脖子上的暗红色丝巾,坏笑着问她:“傅思怡你还不起来,是想让我把你抱下去吗?”
“才没有呢!”傅思怡赤着脚溜进衣帽间,拿了的花瓣细高跟。
这双鞋好看是好看,但脚脖子这里缠绕着数十条金属链条,她折腾了好一会,向家汇求救。
家汇半蹲下身,照着说明书耐心将链条缠绕编织成结,方才握住她那只粉嫩白皙往里面塞。
“你的脚还不如我的手掌大。”家汇拨弄她的脚趾,“和贝贝的脚丫一样,软软的。”
傅思怡笑着往后缩了点,“你的难道不是软的?”
“男孩子硬得都像砖头,女孩子不同,是水做的。”家汇将另外一只也替她穿上,不经意间看到她裙摆下的景象,他喉间一紧,重新站好,“走吧。”
“嗯。”傅思怡顺势挽住他的胳膊,两人从二楼走下去,让一众宾客见了,不禁发出感慨,好一对金童玉女。
家汇先一步走到舞池中,绅士地弯下腰,一手放在背后,一手等她亲睐。
乐队弹奏起华尔兹,家汇领着她划至最中央,站在硕大的水晶灯下,翩翩起舞。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