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见状脸色大变:“不好,快开枪。”

        其实也不用他说,这几个人既然能进入特别行动队,都算是训练有素的军人。

        虽然比飞虎慢了那么一点点,但是当劫匪老三再次准备行凶的时候,他们手中的枪也已经响了。

        因为慢了一步,反而正好形成了一个梯次的进攻波层。

        为了避免误伤,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连射,都是单发的点射。加上距离这么近,想要打不中都难。

        四声枪响几乎是同时发出,其中一发偏了一点点,蹭着劫匪老腰部打了过去,将劫匪老三的衣服撕开了一道口子,同时带走一大片血肉。这就是军用步枪,就算是没打中威力依旧凶残的可怕。

        另外三枪,全都打在了劫匪老三的身上。

        这个时候从劫匪老三的后背看去,就能看到他背上三个茶壶大小的血洞,内脏几乎全都被子弹的冲击波挤碎了。

        换成普通人,如果中了这么多枪那绝对是死的透透的了。

        但是这个劫匪老三可不是一般人,结结实实的中了三枪,还能硬撑着一口气,一脸狞笑的道:“给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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