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唱片公司,最重要的条件就两个,首先要有足够多具备一定影响力的歌手,这是公司强大与否的保证。
其次就是要有足够多优秀的歌曲,或者是创作人,这是培养歌手的必备条件,没有好的歌曲或优秀的创作人帮忙写歌谱曲,一切都是镜花水月。
过去的一年,这两件事情,做得其实都马马虎虎,如果没有他撑着,公司想要发展到目前的营收,基本上不可能。
今天他最重要的就是谈这两点,针对第一点,目前公司开出的条件其实很不错了,但是效果并没有他想象得那麽好。
因为目前的歌手基本上都是在国家歌舞团或地方歌舞团里任职,很少有人为了他们公司开出的条件就贸然跳槽。
既然直接签约很难,那就将条件降低一些,让公司和歌手签署合作协议,也就是说公司和歌手联合打造专辑,而不用签署经纪合约。
这是他目前觉得具备一定C作X的合作方式,而且公司投入的资源仅仅只是专辑的制作和发行,对於推介歌手本身并不负责人。
这对於刚刚走上正轨的唱片公司来说,也能省下不少的资源,用来推广自己公司的新人,特别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这点很重要。
而合作歌手,他们本身就在国家单位,使用的也是国家的资源,甚至b他们唱片公司的资源还要丰富。
这招就是借J生蛋,不管效果如何,总要试一试,至少在歌手所在单位不太介意的情况下,歌手绝对不会拒绝,谁还嫌弃自己赚得多?
其实第二点面临的困境和第一点差不多,公司想要招募具备优秀创作能力的人才加入公司,难度很高,数量很少。
所以之前他们直接就是采用收购歌曲或者和创作人进行合作,公司收来的一些歌曲,就是这麽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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