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云给万雪寄了两回电子表,有时候孙家宁万雪夫妇会联合同事,一同买皮鞋、西裤、口红、发夹、小孩儿的衣衫、巧克力、奶粉这些平水县少见的东西,汇款和电报一起发过来,万云就会拉着丹燕嫂出去逛街,日子总算慢慢铺排开来。

        但,远远不够,一个月才寄那么一两回东西,其他时间万云可都空闲着呢,她始终想找点其他事情做。

        丹燕嫂这人很会找乐子,早上把一天的饭菜做好,送两个孩子去上学,老朱出门去,小妮儿交给婆婆带,剩下的时间就是她的了。现在天气热,日日和万云交好,更是成天拉着她到处去串门,教万云打拖拉机和斗地主,不过万云对赌博这件事向来是厌恶得厉害,十次有十一次,都是叫不动她的。

        有一回,万云留丹燕嫂吃饭,做了三个家常小炒,算是她的拿手好菜。

        冯丹燕很给面子,赞不绝口,一个小炒牛肉几乎被她吃光了,不住说:“阿云,好吃!你这做得比小饭店的还入味!”大饭馆她没去过,小饭馆还是打过不少牙祭的。

        “喜欢吃就多吃点。”万云中午都一个人吃饭,难得能有人陪一陪自己,也很高兴,“我们老家很难才买到牛肉,没想到村口菜场每天都有。城哥也喜欢吃呢。”

        “你炒菜这么好吃,干脆跟我去工地卖盒饭好了。”冯丹燕双眼一溜,“也不用做太多,每顿炒个一荤一素,再搭配着米饭,只要油水足,干净一些,肯定有人买。你院子里还有大铁锅,做大锅菜正合适,条件比我那儿还方便。”

        冯丹燕的话,让万云的心狠狠跳了一下,看着眼前吃了一半的菜,再看看自己的手,心想,是啊,她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丹燕嫂能去工地卖面条儿,她为什么不能去卖盒饭?广州不论是大小餐馆,都有卖盒饭的,便宜贵的都有,她不做复杂的,就做些简单的。

        这些日子天天鬼打墙似的乱撞,一时想着自己只是这偌大城市里的蝼蚁,一时觉得不能错过这城市里的每一个机会,总是患得患失的,却忘了自己本身最擅长做什么,万云暗想,自己真是笨,怎么来到大城市就露怯了?幸好丹燕嫂提醒。

        把环境变化看得过分重要,把自己看得过分渺小,又把机会看得无限多,乱花渐欲迷人眼,其实本质上根本没有改变,她还是那个需要靠自己双手挣生活的万云。

        这个念头一旦想通,万云这阵子飘着的心,总算落地了,仿佛这一刻,她开始彻底融入如今的新环境中,对自己要做的事有了明确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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