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明人对负责相关信仰宗教者的称呼有巫公、巫婆和文乐官,而郑克殷通过这套想要想要导引去的圣贤道德之学则有儒生负责,若是两相结合,或许可成——

        烈儒教。

        如此称谓,有“儒”之名,儒士文人便不好说这是淫祠崇拜,是敬鬼神而远经伦;而有“烈”之名,则表明这是要尊崇古狼神烈帝的宗教,要传承烈帝所授予我们的重要知识。

        甚至可以说,“儒”乃“烈”所派,正是因为烈帝派来识圣贤之学的人,方得此宗。

        在没有更好的想法以前,郑克殷将暂时使用这1名字便于自己记录。

        既是神话与圣贤道德之学两相结合,那么殖民司所要教化番民的启蒙之学,便能精练地总结成这么几条:

        烈儒教,注音符号和汉语官话。

        其中烈儒教最为基础,理应人人知之;注音符号则至少应是官吏与有识之士都能掌握;而熟用官话相对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毕竟殖民司的明人官吏多少也能讲澳龙话来和澳龙人沟通。

        直至此时,郑克殷也从终于完成了这样的总结,放下笔时,不禁长舒1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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